各院、部:
所有班级2017-2018学年秋季应期补考安排在第二周星期四、星期五(9月14日、15日)两天,请各院、部通知所有需补考的同学按时参加补考并安排好补考工作。 往届需参加补考的毕业生(12级以前的毕业生)也可在9月14、15日到教务处办理补考手续,然后直接进行考试。
1、所有需补考的学生在星期一至星期三(9月11日至13日)之前到班主任处登记补考科目。补考证再由班主任以班为单位统一到教务处盖章。
2、对于整周实训课程等实践教学环节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应期补考,必须重修合格后方能获得学分。
3、需补考的学生必须认真核实补考名单和科目,若有差错或遗漏科目,请及时通知班主任老师到教务处核实,如因差错而未补考者,由学生本人负责。
4、所有参加补考的学生必须凭身份证和补考证参加补考,与考试无关的资料不得带入考场。补考违纪按期末考试违纪同等处理。无故缺考的和舞弊的学生不允许参加应期补考。
5、《英语口语》、《听力》课的补考由学生凭补考证到外语培训部登记,《体育》课的补考由学生凭补考证到体育艺术部登记,上机课程、实操课程的补考由学生凭补考证到课程所属院、系、部登记,艺术类专业课的补考由学生凭补考证到艺术学院登记,音乐系专业课的补考由学生凭补考证到音乐系登记,再分别由以上院、系、部安排补考时间、地点。(所有学生到相应院、部登记必须在第二周星期三(9月13日)之前完成)。
6、所有各院、部的考试方案请在9月13日之前签字盖章之后交教务处,同时将考试方案的电子稿分别发给周金红老师(雨花校区)、李立红老师(暮云校区)。
7、所有各院、部组织的考试,请在9月 17日之前必须完成。
8、除以上课程由院、部安排补考外,其余课程补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考试,具体补考安排教务处将在星期二(9月12日)通知,届时请各院、部落实补考事宜。学生可在教务处网页查询补考通知及补考安排。
9、请各院、部安排好应期补考的阅卷和补考成绩的登记工作,并在第三周星期五之前以院、部为单位,由教务干事将补考试卷和成绩统一交教务处,成绩单必须加盖公章。
教务处
20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