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分制管理相关规定,全面实施学分制管理,现就2016—2017学年春季重修工作安排如下:
一、重修对象
1、2013级、2014级、2015级、2016级课程不合格者(具体重修名单附后);
2、学籍异动后所在专业中对应学期有未修课程者。
二、重修安排
1、各院、部根据课程重修名单(见附件)通知学生于3月23日至30日期间完成重修课程缴费。
2、教务处于4月1日(第六周星期六)前将缴费后的名单按课程汇总后发至课程承担单位。
3、各院、部根据重修课程学生人数,按照《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制订具体课程重修方案并于4月7日(第七周星期五)前报教务处备案,4月14日协调确认并下发重修安排。
4、第九周正式开始重修,第十六周前(含)结束重修,理论性课程重修考试统一安排于第十七周,实训课程根据各课程授课具体安排考试时间,但时间不得迟于第十七周,考试及成绩登记要求见《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
5、重修课程时间初步分配如下:
课程类别 |
参考时间安排 |
备注 |
大学英语 |
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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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部课程(政治、数学、语文) |
星期一、二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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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体育部负责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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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基础 |
星期三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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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课程 |
各系部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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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缴费安排
1、2017年3月23日至30日,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雨花校区和暮云校区财务处,过期不予办理。
四、注意事项
1、上个学期做了跟班重修安排的系院、部,这个学期请督促安排落实到位。
2、请各院、部务必将通知落实到位,认真组织好学生的缴费及重修修读,根据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重修后二年级学生两年获得学分低于60分,一年级学生第一年获得学分低于30分的学生将给予退学处理。
3、请各院、部严格按照《湖南科技职业学院课程重修管理办法》组织教学。
4、请各二级学院特别注意通知2013级(已毕业)需参加重修的学生报名重修,根据《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关于严格执行学分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学生学籍最长不得超过6年,学生在学籍保留年限内,符合学院毕业标准,准予毕业,发放毕业证书。学生在学籍保留年限内,通过重修后仍未达到学院毕业标准的,发放结业证书。学满2学年且达到规定学分的退学学生,发放肄业证书。
教务处、财务处
2017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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