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岗位绩效考核奖进档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3-18  发布人:Kjxy_sxy  浏览量:432

全体教职工:

  根据《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湘科职院[2017]73号)要求,为做好学校2020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结算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绩效考核奖进档条件

  根据《湖南科技职业学院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湘科职院﹝2017﹞73号),各岗位年度考核合格且达到相应的条件,岗位绩效系数按如下办法进档,所有进档条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1)满足以下任一项者进一档(只计算当年):

  1.当年验收的省级职教项目主持人;

  2.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省自然科学奖、省科技进步奖、省发明奖、省优秀社科成果奖、省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等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五者(须注明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3.在省教育厅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

  4.省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模范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等;

  5.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和省政协颁发的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省军区二等功及以上。

  2)满足以下任一项者进两档(只计算当年):

  1.省级劳动模范;

  2.当年验收的国家级职教项目主持人;

  3.当年结题的国家级教改项目、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人;

  4.在教育部组织的各类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

  5.国家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模范教师、“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万人计划”入选者等;

  6.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国家优秀社科成果奖、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等国家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八者、国家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十者(须注明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7.“芙蓉学者”、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

  3)满足以下任一项者进三档(只计算当年):

  1.国家级劳动模范;

  2.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发明奖、国家优秀社科成果奖、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成果奖、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国家级奖励二等奖及以上负责人(须注明湖南科技职业学院)。

  二、岗位绩效考核奖进档程序

1、提交申报材料。

请符合岗位绩效考核奖进档条件的教职工认真填写《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岗位绩效考核奖进档申报审批表》(见附件),与进档条件支撑材料复印件于4月2日内一并提交至所在部门。

  2、部门初审。相关佐证材料需由部门相关负责人审核原件,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并盖章。

  3、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部门汇总并完成初审后,于4月12日内交人事处黄赛军。

  4、人事处组织教务、科研等相关部门完成评议,对评议结果进行公示。

  5、公示无异议,人事处按文件发放岗位绩效考核奖。

 

  附件: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岗位绩效考核奖进档申报审批表

 

                               人事处

                             2021年3月18日

附件:湖南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岗位绩效考核奖进档申报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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