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师资培训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卓越校建设任务,为做好2017年学校师资培训工作,现将2017年师资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部门要围绕“十三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卓越校建设任务,落实好各重点建设专业群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年度目标任务,充分调研,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地制订2017年部门教职工培训计划。
二、2017年师资培训形式
(一)学校统一组织的相关培训。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项目、青年教师师德师风培训项目及其他需要统一组织的项目。
(二)部门统一组织的相关培训或部门拟集体组织到校外参加的培训(含专业相关学术会议)。
(三)个人申请参加的专业培训。按卓越校建设要求,专任教师3年内全员轮训率达到100%,今年专任教师培训比例不得低于部门专任教师数的30%。
(四)其他形式,主要是由上级部门组织、按相关程序选拔培训人员的培训项目。
三、培训组织管理
(一)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项目按已发相关通知执行,其他学校统一组织的部分培训在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协商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部门统一组织的培训或部门拟集体组织到校外参加的培训:由各部门在6月15日前以部门名义统一填报《2017年度部门集体培训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待学校审批后按进程实施。该部分培训实行先统一申报计划,审批后执行。
(三)个人申请参加的专业培训,审批程序如下:
1、个人提出申请;
2、部门审批并汇总;
3、组织人事处汇总,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4、教师独立实施。
各部门组织拟送培人员填报《2017年度部门教职工培训计划表》(见附件2),按要求全面准确地填写好参培人员、培训项目及培训时间安排等各项栏目,于2017年6月15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和电子档报送至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彭义,电话:15874107852,邮箱:380488345@qq.com)。
(四)部门需将全年计划统一报送至组织人事处,待学校审批后按进程实施。没有先统一申请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五)其他形式的培训。根据培训主办单位具体文件要求,按照相关程序实施培训。实行一事一议制。
四、培训相关要求
(一)各部门在填报2017年部门师资培训计划时,请一并附上部门3年内教师培训规划。
(二)经学校审定的2017年师资培训计划,各部门应按要求以2017年培训任务组织落实;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及成效将作为部门师资队伍建设考核的依据之一。
(三)各部门应加强对师资培训档案的规范管理,认真做好教师培训材料的归档工作,建立完整的师资培训档案以备查;培训档案内容包括个人培训总结、培训证书复印件、学习期间的学术成果、本部门计划总结、校本培训材料、图片资料以及其它相关文件等。
附件1:《2017年度部门集体培训计划表》
附件2:《2017年度部门教职工培训计划表》
组织人事处
2017年5月31日
附件1 2017年度部门集体培训计划表 部门名称 培训时间 预计培训地点 培训组织形式 拟申请培训的方式、内容、专业等 经费预算与测算依据 所在部门 意 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处 意 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学 院 意 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2017 年度部门教职工培训计划表 部门: (盖章 ) 部门负责人: 序号 所在教研室 姓名 性别 职称 培训内容 培训类型 送培方式 起止时间 培训天数 培训单位 是否考证 经费预算 填表人: 备注: 1、 培训类型:包括校本培训、短训、“双师素质”培训、访问学者、攻读硕(博)士研究生等。 2、送培方式:指学院送培、系部送培等。 3、考取的证书:仅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鉴定证书。 4、此表可扩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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